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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能源局在能源领域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1125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能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在能源领域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加强市场监管、行业监管衔接配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电力价格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规则有效落地和市场有序竞争,深入开展协同监管,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明确,双方强化协同监管,重点在5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一是政策协同。加强市场监管和能源行业监管政策相互衔接,共同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导和公平竞争审查,处理相关案件、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和有关指南时,根据需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联合检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检查,适时开展能源领域专项检查,联合开展行政指导,有效提升监管执法影响力、震慑力。三是信息共享。加大能源领域市场成员基础数据、市场数据、行政处罚信息、典型案例等信息共享力度,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四是线索移交。加强执法配合,在执法工作中发现属于对方监管范围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五是培训交流。共同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企业合规培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衔接融合有益经验。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将定期进行工作协调,研究推进协同监管具体举措,推进协同监管工作走深走实,维护能源领域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